各乡镇、街道、库管委: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让全县城乡老年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向全县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县60周岁及以上(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包括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叠加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1年12月31日在册人员。
二、发放标准
春节慰问金为每人300元,由县财政局核拨到各乡镇、街道和库管委(详见附表),各地收到此项资金后,作上级补助收入,列报“2081002 老年福利”科目支出。
三、发放时间
本次春节慰问金要求从1月16日开始发放,在1月2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四、发放形式:
由各乡镇、街道和库管委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发放。
五、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和库管委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对待,确保慰问金按时、有序、足额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
2.各乡镇、街道和库管委要加强宣传,将县委、县政府关心关爱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好事的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老年人。
3.各乡镇、街道和库管委要增强工作责任性,做到不漏发、不重发、不错发。同时要求每日将发放进度报县民政局(老龄办)。
附:桐庐县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节日慰问金核定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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